新闻摘要:
”针对国家环保总局近日发布的《二氧化硫总量分配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关于电力行业与非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的不同规定及之所以不同的原因等问题,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大气处的刘炳江博士日前答了疑解了惑。内蒙古、河北、山西、山东、江苏、广东和贵..
QQ交流群:7919575 1920583 请详细填写验证信息 TAG:
详细内容:
据塘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空气质量检测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来做检测的个人明显增加,最多每个月能有十几户居民。今年我们已为100余户居民装修后的新居进行了检测,室内空气质量超标的占80%。”针对国家环保总局近日发布的《二氧化硫总量分配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关于电力行业与非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的不同规定及之所以不同的原因等问题,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大气处的刘炳江博士日前答了疑解了惑。
记者:《指导意见》如何保证总量分配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刘炳江:《指导意见》是在课题组进行了大量艰苦卓绝的研究后起草的,各省级环保局基本上都参与了,多次召开片会,在方方面面的意见基础上多次修改后确定的。内蒙古、河北、山西、山东、江苏、广东和贵州等省级环保局以及五大电力集团公司多次用自己的数据测算分配方法的科学性。此次的分配公开、公平和透明,基本上建立国家分机组的电力污染物排放数据库,并与各省建立了良好的互动,环境统计也相应更改,为数据库的更新提供了保证。《指导意见》的分配方法在理论上是没问题的,但通过实践检验,方能回答是否科学,但无论如何,将为“十二五”的分配提供很好的借鉴。《指导意见》的可操作性普遍得到各省和电力公司认可,各省根据本辖区机组和其他污染源排放情况,依照《指导意见》的指标,自下而上计算该得多少,国家环保总局核实后,再自上而下下达,改变了过去的自上而下的直接下达方法。国家环保总局制订分配方法,在各省都同意的情况下,总量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分配,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分配的准确与否,取决于各地基础工作是否扎实。
国家环保总局在制订分配方法时,充分考虑各地环境容量(酸沉降临界负荷)、各种减排措施的可行性、目标可达性和已有政策的连续性。这是为什么电力行业减排既要分区又要分时段,非电力行业减排既要分空气质量又要分不同方法的原因。超环境容量的,其周边省份排放量大,方法计算得出的削减量就多;而有环境容量的,不但不需要削减,反而可以增加。
记者:电力行业与非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为何不同?
